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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8年度土地评估机构资信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

(浏览次数: 3166 发布时间:2019-04-09 )

河北省土地估价师协会

关于开展2018年度土地评估机构资信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

 冀土协[2019]1

各会员单位:

为了加强土地估价行业自律管理,规范土地评估机构从业行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》《河北省土地评估机构资信等级评定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,结合2019年度第一次会长办公会会议精神,协会拟于近期开展全省2018年度土地评估机构资信等级评定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条件

符合以下条件的土地评估机构可参加本次资信等级评定:

1、已经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》的要求完成土地估价机构系统备案并取得省自然资源厅(国土资源厅)印发的备案函;

2、为河北省土地估价师协会2018年度会员单位;

3、按时缴纳会费。

2017年底前设立的土地评估机构应参加本次评定,2018年后新设立的土地评估机构可自愿参加本次评定。

二、申报时间

    本次资信评定工作网上填报时间为2019327日至411日,纸质材料申报时间为2019327日至412日。

三、申报方式

资信等级评定工作采用网上填报和纸质材料申报相结合的方式。

1、网上填报

    本次资信等级评定网上填报内容为机构2018年度业绩土地估价报告(机构自荐一份、协会随机抽取一份,包括土地估价报告和土地估价技术报告),涉及机构信息变化(机构名称、法人、股东、注册资本、注册地址、通讯地址、联系电话)的,也应完成网上申报。估价师发生变更的不随资信等级申报,单独进行执业登记申报(详见冀土协[2018]14号《关于开展土地估价师执业登记工作的通知》)。网上填报流程详见附件1

410日,秘书处将在省协会信息管理系统中随机抽取各机构土地估价报告1份,各机构应于省协会抽取业绩信息后24小时内前完成抽查报告与自荐报告的系统上传(上传时间以系统显示时间为准)。412日,协会将组织专家进行报告评审。

注:机构自荐与协会抽查的报告均为备案报告,未备案报告不参与报告评审。机构应保证上传报告与备案报告的一致性,不得对上传报告做任何修改。秘书处将比对报告备案系统对上传报告的真实性进行抽检,修改报告自动列为不合格报告。

2019年取消机构邮箱业绩报送工作,省协会管理系统业绩要求继续实时申报。2019年度机构业绩量(报告数、宗地数、评估总面积、评估总价值)将以自然资源部土地估价报告备案系统数据为准。未备案报告业绩在2019年度资信等级评定中将不计入机构业绩,未备案报告不得在省协会业绩管理系统中申报。

2、纸质材料申报

土地评估机构资信等级评定工作需提交的纸质材料详见附件2,机构信息变更需提交的纸质材料详见附件3。上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(复印)每页需加盖机构公章,按照顺序在左侧用拉杆夹装订,一式一份。机构变更材料单独装订成册。邮寄至协会会员服务部。

四、联系方式

协会联系人:王世琦  0311-6790939513273154665

系统后台联系人:王登朝 qq29451624515931175070

邮寄地址: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88号翰林观天下

           22号楼1402

    编:050051

附件:1.网上填报流程

      2.资信等级评定纸质申报材料

      3.机构信息变更纸质申报材料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河北省土地估价师协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9327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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协会地址: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88号翰林观天下23号楼21层北侧 邮编:050051 EMAIL:asx1688@163.COM 电话:(0311)67906522、67909395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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