冀自然资协[2020]13号
关于印发《河北省自然资源评价评估行业协会经营服务收费标准》的通知
各会员单位:
为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》,规范协会经营服务收费行为,协会起草了《河北省自然资源评价评估行业协会经营服务收费标准》,并经协会三届四次理事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,全票表决通过,现予以发布实施。
附件:《河北省自然资源评价评估行业协会经营服务收费标准》
河北省自然资源评价评估行业协会
2020年11月24日
附件
河北省自然资源评价评估行业协会
经营服务收费标准
为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》,规范协会经营服务收费行为,特制定以下标准。
一、司法评估专业技术评审工作收费标准
参照原国家计委、国家土地管理局《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》(计价格[1994]2017号)收费标准的30%收取。
档次 |
土地价格总额(万元) |
收费标准‰ |
备注 |
1 |
100以下(含100) |
4 |
1.收费标准下浮70%; 2.技术审裁费不足5000元的,按5000元收取 |
2 |
101-200部分 |
3 |
|
3 |
201-1000部分 |
2 |
|
4 |
1001-2000部分 |
1.5 |
|
5 |
2001-5000部分 |
0.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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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|
5001-10000部分 |
0.4 |
|
7 |
10000以上部分 |
0.1 |
河北省自然资源评价评估行业协会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,结合工作难易程度合理确定评审专家支付费用,原则上1000元-2000元/人/次,由协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。
二、省协会以面授形式组织开展的培训班,结合我省各地市接待方、授课安排及聘请授课专家费用不同测算办班成本,培训费(场地占用费、专家教授授课费、电教设备租赁费、资料费、文具费等)设定在300元~500元/人之间浮动。
三、协会科研课题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收入
根据科研课题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具体情况,按照合同约定金额收取。
协会地址: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88号翰林观天下23号楼21层北侧 邮编:050051 EMAIL:asx1688@163.COM 电话:(0311)67906522、6790939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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