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见问题答疑
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,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,均可报名:
1、取得大专学历且从事相关工作满2年;
2、 取得本科学历且从事相关工作满1年;
3、 取得博士学位、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,研究生班毕业;
4、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要求,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认可的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。
其中,“相关工作”是指国土资源管理系统、地产开发及评估行业等。
报考人员按照公告要求,在每年规定时间内,到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所在地报名点报考:
报考人员统一采用“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”(以下简称考试报名系统)进行报名,登录国土资源部《土地估价机构和人员执业信息公示系统》(http://credit.mlr.gov.cn)或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网站(http://www.creva.org.cn)进入考试报名系统,参照用户使用手册进行操作。报考人员上报电子照片要面部清楚,背景为蓝底。对于边远贫困地区不具备上网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填写纸制报名表,由各考区办公室负责网上报名,
报考人员应携带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和以下证件、资料到所在考区指定的报名点办理现场审核:
1. 合法有效证件(公民身份证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、文职干部证或士兵证)的原件及复印件;
2. 国务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(学位)证书、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;
3. 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;
4. 两寸近期彩色证件照两张。
报考人员提交上述复印件时,应同时提供相应原件供当场验证,验证后退还。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表,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。若发现弄虚作假行为,取消个人报考资格,记录在案,并保留追究有关单位责任的权利。
报考人员委托他人代为报名的,除提交上述材料外,还应当提交被委托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。
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委员会,制订每年的考试大纲,并根据考试大纲推荐一些参考数目。购书方式,考生可登录省土地估价师协会网站查阅购书方式。
一般在石家庄市进行考试。
根据《土地估价师实践考核与执业登记办法(试行)》,考取土地估价师需要参加实践考核,实践考核分为专业实践和专业考核。土地估价师的专业实践期不少于两年。
专业实践人员应在专业指导人员的督导下开展实践活动。一名指导人员指导的专业实践人员不超过四名。
专业实践人员可自主选择指导人员;请求帮助的,土地估价行业协会有义务协助专业实践人员联系指导人员。
专业实践人员在实践期间应按下列要求进行专业实践:
(一)遵守法律、法规和行业管理规定;
(二)尊重指导人员,遵守职业道德;
(三)应用估价理论解决实际问题,不断提高估价水平;
(四)认真记录专业实践活动,做好评估日志;
(五)参加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计划内的、每年不少于 20 学时的继续教育活动。
参加专业考核人员提交以下材料:
(一)专业考核申请表;
(二)专业考核推荐函;
(三)专业实践总结;
(四)反映本人专业技术能力和执业操守的案例分析 2 篇,或在正式出版发行刊物上公开发表的论文 1 篇;
(五)专业实践期内参与评估项目、或其他相关科研、教学成果的清单;
(六)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。
执业登记条件:2004年以前的土地估价师,不需要实践考核。2006年(含)以后考取的土地估价师,需完成实践考核。符合执业登记条件的,方可向土地估价师协会申请注册与执业登记。申请执业登记的土地估价师须在一家土地估价中介机构执业。 执业登记后的土地估价师称为执业土地估价师。
协会地址: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88号翰林观天下23号楼21层北侧 邮编:050051 EMAIL:asx1688@163.COM 电话:(0311)67906522、6790939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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