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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正确理解国发[2014]50号文件取消土地估价师资格行政许可和准入认定事项的通知

(浏览次数: 13041 发布时间:2014-12-02 )

关于正确理解国发[2014]50号文件取消

土地估价师资格行政许可和准入认定事项的通知

 

各会员:

2014年1023日,国务院发布《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》(国发[2014]50号),明确取消土地估价师准入类资格的行政许可。根据十八大确定的行政体制改革方向,取消职业资格的准入类行政许可,其目的是降低就业门槛、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,激发市场活力,促进行业自律管理。

河北省土地估价师协会将密切关注国家改革动向,配合业务主管部门做好后续工作。在新的管理规定出台前,我省土地评估机构的注册管理制度维持不变。


              河北省土地估价师协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4年121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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